石景山卫监: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
2024-07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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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,履行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职责,石景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所于近期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。

此次检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和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暂存处是否符合卫生要求,医疗废物收集、交接登记等方面的具体情况。经查,各医疗机构医废暂存设施、设备符合要求,并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、防鼠、防蚊蝇、防蟑螂、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;使用防渗漏、防遗撒的专用工具运送,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、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;运送工具使用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;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,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、种类、重量或者数量、交接时间、处置方法、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,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。检查中发现,个别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未上墙、医废暂存处有杂物等问题,监督员现场下达意见书,要求整改。